A.
109年公費流感疫苗全國統一自10月5日起開打至疫苗用罄為止,學生族群於校園集中接種,其餘符合公費對象可持健保卡及相關資料至本市衛生所或流感合約院所接種。
B.
109年流感疫苗公費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103年9月2日以後出生)。
2.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屬「中途學校-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以及自學學生。
3.
50歲以上成人。
4.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含BMI>=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5.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6.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7.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8.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9.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1598440/post